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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防产业发展迅速亟需“大法”

[ 编辑:josh | 来源:互联网 | 被阅读:次 | ]

  从视频监控到安全门保险柜 安防产品“满世界飞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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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冰天雪地的辽宁铁岭,有兄妹二人到银行取了三万元钱,刚出门就遇上抢劫,哥哥被连捅数刀,妹妹身负重伤,钱也全被抢走了。可是这一现场被银行门前的监控设备全部记录了下来,公安机关据此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。

  这是在近日在“2008中国安防国际高峰论坛”上,一位专家介绍的一件真实事件。

  事实上,视频监控如今已不仅仅安装在银行、ATM机、交通干道、博物馆,在许多小区的电梯内、楼道里也有了它的身影。

  “安防与技防虽一字之差,但理念不同。如今,安防产品已不仅仅局限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需要,而已走向平民百姓家。”北京万家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钮定良说。

  安防产业亟需行业“大法”

  “安防产业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。如今具备一定条件和规模的安防企业已达1.5万家左右,年产值近2000亿元。其中,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安防企业已达80家,数百家企业跨入年产值5000万到1亿元的中等规模行列。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发展迅猛的产业,至今无法可依,这种现实情况已与安防产业的快速发展极不适应。”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理事长柳晓川直言,要尽快从根本上解决行业监管无法可依的局面。

  地方立法先行仍缺力度

  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,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已经出台了安防产业的地方性法规。广东省于2002年8月1日施行的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,从技防装置范围、技防产品管理、技防系统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贵州省也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了《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,该条例包括技防预警与服务、技防装置范围、技防产品、技防系统及法律责任等方面。

  迄今为止,全国各地已经出台的二十多个安防产业地方法性法规,都是由当地公安部门领导,主旨在于技术防范。

  据专家介绍,这些地方性法规立法的主要目的,一是对安防业进行保护,促进并引导其进一步产业化市场化,二是为公安机关有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,实现依法行政。但是,由于全国无行业性管理法规,地方立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,而且内容不全面。

  原全国安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、知名安防业内专家刘希清分析:“安防产品在保安全上内容越来越广泛。安防工程、设备的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验收以及对安防系统信息的调取、处理程序等等,都需要进行规范。这其中不仅有公安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,同时还有其他相关部门比如工商、质监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问题。”

  希望安防条例尽早出台

  刘希清分析说,正是由于全国范围内缺乏全行业的法律支撑,才致使安防市场秩序比较混乱、协调机制、约束机制不健全。

  柳晓川认为,目前安防行业管理依然比较薄弱,产品假冒、制假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,在有些地区甚至表现得还比较严重,这与法制制度的缺失不无关系。而且也正基于此,目前“条块分割”现象比较严重,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。因此从安防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,迫切需要尽早出台全国性的安防条例。

  除此之外,他认为,目前在行业管理方面,还要积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,加强市场监管力度;加快全行业标准的制订速度,扩大认证、检测产品的覆盖范围,把好质量关;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,开展自律管理,加快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工作的推广进度,加快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启动工作,推动行业诚信建设,促进市场有序发展。

  据业内人士透露,目前安防条例已提交国务院。希望业内专家积极建言献策,推动条例的尽早出台并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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